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注冊發行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初評比選公告
根據《龍巖市國資委關于做好融資計劃比選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擬開展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對外初評比選,現將相關初評比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本項目必須以聯合體參選,聯合體必須包含至少一家國有全資或控股的商業保理公司及兩家證券公司,其中一家券商為計劃管理人,另一家券商為銷售機構,相應業績考量以計劃管理人為準,聯合體比選方需簽訂聯合體協議,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并附至參選材料。
其中,商業保理公司在受讓本項目基礎資產,城發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確認應付對象轉移至商業保理公司前,若可無條件、不可撤銷按保理折價率(需與城發集團確認)先行支付保理款項予對應上游供應商,可不受國有背景條件約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具有中國證監會等債券融資產品承銷資質的金融機構。
4.良好的商業信譽,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近2年具有成功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承銷操作經驗。
5.提供不少于2名注冊發行、承銷項目全職工作人員信息,工作人員必須具有3年以上承銷債務融資工作的經驗,并須保證項目主要成員在項目實施期間的穩定性。
二、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主要條款
1.發行主體:中選聯合體成員中的商業保理公司
2.基礎資產:供應商對商業保理公司的應收賬款(商業保理公司辦理保理業務受讓供應商原對城發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的應收賬款)
3.發行規模:儲架不超過10億元,每期規模根據實際需求確定
4.發行期限:不超過2年期
5.發行方式:公開市場分期發行
6.承銷方式:聯席承銷、余額包銷
三、比選申請文件內容
1.初評比選報價函;
2.營業執照、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資質證書;
3.發行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主體、融資金額、期限、綜合融資成本、預計發行利率、資金用途、增信措施及擔保措施、具體工作時間安排、承銷機構規模、團隊業務能力、增值服務等);
4.項目團隊介紹(附相關團隊能力證明材料介紹);
5.聯合體協議
6.比選初評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須加蓋公章。比選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選申請人自擬,但內容不得與本文件內容有實質性的違背和抵觸,否則視其比選申請文件為無效。
四、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請有意向參與上述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的機構,于2022年6月15日下午17:00分前將《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初評比選報價函》及發行方案等相關比選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形式寄達或送達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財務中心,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議盡量以郵件形式寄達,我司以寄達(或送達)時間為準。收件聯系人:范女士,聯系電話:18950890033,聯系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主樓25層2518室。
五、初評比選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評比選評審由我司根據相關規定成立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依據評審文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審慎的原則,對各初評比選申請人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入圍機構相關比選材料按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完成評分后,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最終選擇綜合得分前三名候選機構提交至市國資委復選。市國資委根據《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龍巖市屬國有企業融資計劃比選方案(修訂稿)>的通知》(巖國資[2020]3號)的文件要求,依照評分辦法和評分標準,組織評審工作小組進行復選。復選結果報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后,選擇復選綜合排名第一的機構確定最終合作機構。再由我司對外公示,并簽訂合作協議。
附件:1.《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初評比選報價函》
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初評比選報價函.doc
2.《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注冊發行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初評比選方案》
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開展供應鏈資產證券化項目初評比選方案.docx